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48316期)。
1、“云霄县和平乡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云霄县和平乡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吴鑫瑞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委托,统一行使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负责执法信息报送。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和平乡新楼社区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22MB1F5539XD
2、“云霄县和平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云霄县和平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方航
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示范引导培训方面的服务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日常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娱、健身活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
12350622MB1F5538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