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36493期)。
1、“漳州市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漳州市综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金荣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调指导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指导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群防群治、收集社情民意和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建设联网应用,强化信息互通数据汇聚,实现资源共享和力量联动融合,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59号城管大楼7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6000503059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