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0997期)。
1、“南安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南安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洪江澄
开办资金
1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上级下达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任务;负责全市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亚酸盐等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开展对乡镇(街道)农产品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承办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宣化村山外路19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83MB1M5924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