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晋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3558期)。

1、“晋江市梅岭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晋江市梅岭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沈梅梅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养老医疗、民生保障、就业失业等事务性工作;(二)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相关的事务性工作;(三)承担文化、旅游、体育等工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四)负责区域内经济管理、企业服务管理等公益性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产业开发建设项目引进;(五)负责劳动就业失业、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六)配合实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七)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住所

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4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82MB1U91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