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8606期)。
1、“晋江市安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晋江市安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谋养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社会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养老医疗、民生保障、就业失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等工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晋江市安海镇成功东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82MB1R354028
2、“晋江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晋江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
洪炳钦
10万元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协助经济开发区做好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规定等工作。 (二)协助推进经济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经济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企业服务、保税服务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三)协助推进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协调,协助联系各分园区推进有关工作。 (四)协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开发区内经济发展相 关统计工作。 (五)协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六)承担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晋江市科技综合大楼206室
12350582MB1R68896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