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88527期)。
1、“晋江市龙湖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晋江市龙湖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柯永定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镇域经济管理、企业服务管理等公益性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产业开发建设项目引进;服务企业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管理水平提升、发展;配合实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配合实施村镇建设、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住所
晋江市龙湖镇新大街北路32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82MB0835438U
2、“晋江市青阳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晋江市青阳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郑金福
(一)负责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养老医疗、民生保障、就业失业等事务性工作;(二)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相关的事务性工作;(三)承担文化、旅游、体育等工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四)负责区域内经济管理、企业服务管理等公益性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产业开发建设项目引进;(五)负责劳动就业失业、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六)配合实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七)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晋江市青阳街道南山路1号
12350582MB083575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