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7385期)。
1、“石狮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石狮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法定代表人
蔡志峰
开办资金
5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承担劳动维权服务方面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住所
福建省石狮市凤里街道金盛路37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81MB0941951K
2、“石狮市海洋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石狮市海洋发展中心
吴清明
2万元
负责承担海洋发展、水产技术推广、水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福建省石狮市福辉路279号
12350581MB094513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