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9971期)。
1、“石狮市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石狮市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瑞文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纪委监委各种信息化设备及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承担市纪委监委政务网站及其相关后台处理;承担“石狮市纪委监委网站”的管理;承担办案点监控设备的维护管理;承担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承担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受理网上信访举报;编辑纪检监察工作内部刊物;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住所
福建省石狮市公务大厦18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81MB1Q5901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