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6242期)。
1、“石狮市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石狮市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苏志纯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全市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外贸新业态发展促进政策;组织开展外贸新业态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口岸方面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场采购贸易互联网信息平台日常运营维护与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供应商、代理商的准入审核、甄选及服务管理;负责企业有经营户日常运行管理服务。
住所
石狮市灵秀镇百灵街服装城2号馆石狮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81MB1M810841
2、“石狮市巡察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石狮市巡察事务服务中心
陈俊雄
1万元
负责承担巡察的行政辅助、事务性工作。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公务大厦18楼
12350581MB1N69510N
3、“石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石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张尚炬
3万元
依法统一行使《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石狮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08〕337号)、闽委发〔2016〕23号文授权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管理职能整合和综合执法配合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政办〔2017〕155号)明确的城市管理方面以及水政监察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等行政执法职能;以市城市管理局的名义执法。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濠江路916号保安大厦
12350581MB1M29366H
4、“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公告事项:
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
陈润生
20万元
九年义务教育
福建省石狮市灵秀镇鹏山新大街456号
12350581MB1N7757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