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14537期)。
1、“石狮市灵秀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石狮市灵秀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修忍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发展、建设规划、公用事业、乡风建设、数字经济、集体经济等方面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住所
福建省石狮市西环路1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81MB1F3824X2
2、“石狮市灵秀镇综合执法队(石狮市灵秀镇综合执法协调中心)”公告事项:
石狮市灵秀镇综合执法队(石狮市灵秀镇综合执法协调中心)
颜增炜
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本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市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协助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执法,承担日常巡查、发现上报线索、协助调查取证等具体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
12350581MB1F38231A
3、“石狮市灵秀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石狮市灵秀镇党群服务中心、石狮市灵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石狮市灵秀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石狮市灵秀镇党群服务中心、石狮市灵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卢逢亮
承担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的事务性工作,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体系,承担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协调推动村(社区)便民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镇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等事项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12350581MB1F382582
4、“石狮市灵秀镇基层治理服务中心(石狮市灵秀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石狮市灵秀镇综合网格指挥协调中心)”公告事项:
石狮市灵秀镇基层治理服务中心(石狮市灵秀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石狮市灵秀镇综合网格指挥协调中心)
蔡辉亮
负责建立健全村(社区)治理体系,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方面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综合网格指挥协调等事项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12350581MB1F745660
5、“石狮市蚶江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石狮市蚶江镇党群服务中心、石狮市蚶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石狮市蚶江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石狮市蚶江镇党群服务中心、石狮市蚶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卢心心
1万元
承担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的事务性工作,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体系,承担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协调推动村便民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镇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等事项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文政小区1号蚶江镇政府机关大院内
12350581MB1H299278
6、“石狮市蚶江镇综合执法队(石狮市蚶江镇综合执法协调中心)”公告事项:
石狮市蚶江镇综合执法队(石狮市蚶江镇综合执法协调中心)
王振景
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本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市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协助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执法,承担日常巡查、发现上报线索、协助调查取证等具体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350581MB1H299353
7、“石狮市蚶江镇文旅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石狮市蚶江镇文旅发展服务中心
蔡桦榕
主要负责承担文化旅游产业建设发展等方面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350581MB1H29951Q
8、“石狮市蚶江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石狮市蚶江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石狮市蚶江镇综合网格指挥协调中心)”公告事项:
石狮市蚶江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石狮市蚶江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石狮市蚶江镇综合网格指挥协调中心)
蔡坚定
主要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健全村治理体系,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发展、建设规划、公用事业、应急管理、乡风建设、集体经济等方面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综合网格指挥协调等事项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各级项目建设的行政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350581MB1H29943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