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吾峰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永春县吾峰镇党群服务中心、永春县吾峰镇综治中心、永春县吾峰镇综合网格指挥协调中心)”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永春县吾峰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永春县吾峰镇党群服务中心、永春县吾峰镇综治中心、永春县吾峰镇综合网格指挥协调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35052501137)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50525MB1G48211F,有效期自2024年03月27日至2029年03月26日。
永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