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永春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35052500793)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50525MB0036011E,有效期自2024年02月20日至2029年02月19日。
永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