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安溪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2544期)。

1、“安溪县房屋安全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安溪县房屋安全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杨梅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县房屋使用安全的信息管理、动态监测、宣传培训、等级鉴定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住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60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24MB0950268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