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7215期)。
1、“安溪县国防动员和人防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安溪县国防动员和人防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正海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县国防动员和人防工作的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政府公务大楼102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24MB089840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