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7740期)。
1、“安溪县凤城镇经济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安溪县凤城镇经济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敬蔚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本区域产业发展的服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济发展、企业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
住所
安溪县凤城镇新华路39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24MB0743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