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70216期)
1 、“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惠安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原: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本县内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职能。(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等卫生监测并制定预防对策;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搜集、分析、预测、预报和疫情报告,制定疾病预防控制预案;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工作;开展应用性预防卫生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向公众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
住所的变更
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24号(原: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2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21489324165X
2 、“惠安县机构编制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陈加龙(原:庄文魁)
12350521MB0510406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