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22328期)
1 、“惠安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惠安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原:惠安县婚姻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张鹏腾(原:庄东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全县婚姻登记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县勘界、地名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管理并提供利用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参与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调处等事务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殡葬管理和推进殡葬改革事务性工作。(原: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负责本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住所的变更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号楼5层(原:惠安县电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2167847512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