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1539期)。
1、“惠安县农业综合执法一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惠安县农业综合执法一大队
法定代表人
庄清波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统一行使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岛、海洋环境、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农机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以惠安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执行。
住所
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6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21MB1U3527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