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惠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6877期)。

1、“惠安县乡镇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惠安县乡镇自然资源所

法定代表人

柯清沧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经常性的自然资源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开展日常性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日常管理、耕地保护工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并配合镇政府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其他相关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自然资源日常管理、行政审批审核、不动产所有权登记的前期管理和跟踪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当地群众与自然资源相关的信访和行政诉讼;协助调处土地权属、海域权属、采矿权、探矿权等争议和纠纷。配合林业执法或公安等部门做好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查处;配合镇政府编制和实施镇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编制村庄规划。配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监督。配合镇政府建立健全护林队伍、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封山育林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镇政府开展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评价和预报工作,协调较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发生地质灾害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参与本辖区的海洋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住所

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4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21MB1R11312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