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6928期)。
1、“惠安县消防救援勤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惠安县消防救援勤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郭洪川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协助开展火灾预防、扑救、事故调查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开展城镇、农村、森林、草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执勤、应急救援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住所
惠安县城建集团大楼5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21MB078426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