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惠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2年04月22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96164期)。

1、“惠安县第四实验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惠安县第四实验小学

法定代表人

陈水福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承担适龄儿童小学义务教育任务。

住所

惠安县螺阳镇东风村狮山路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21MB1N9525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