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8691期)。
1、“泉州市泉港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泉州市泉港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柯汉泽
开办资金
40.32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集中行使兽医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生猪屠宰、种畜、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植物检验检疫、农村(社区)集体“三资”、农村宅基地和水利及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方面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以泉州市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的名义统一执法。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中兴街土地交易大楼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05MB0712251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