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6604期)。
1、“泉州市泉港区峰尾第二中心幼儿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泉州市泉港区峰尾第二中心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
刘志敏
开办资金
36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学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住所
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奎壁村西南59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05MB1P8906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