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7095期)。
1、“泉州市洛江区宣传理论研究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泉州市洛江区宣传理论研究室
法定代表人
陈小芳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宣传理论研究和党员教育工作。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大楼四层41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04MB082555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