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8550期)。
1、“泉州市鲤城区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泉州市鲤城区应急救援中心、鲤城区消防勤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泉州市鲤城区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泉州市鲤城区应急救援中心、鲤城区消防勤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芳杰
开办资金
5.3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我区防汛抗旱、防灭火调度具体工作,提供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相关技术性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协助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各街道做好“监督检查、隐患整改、防火宣传”等消防工作职责。
住所
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02MB0A94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