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84682期)。
1、“鲤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鲤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何元奇
开办资金
5.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区政府办公室机关日常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住所
泉州市庄府巷2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02MB1D59225R
2、“鲤城区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鲤城区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618万元
主要职责为承担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机关大院内集体宿舍安排和机关大院的绿化、环境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实物车辆保障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公务的车辆安排保障,机关各部门的文件及报刊杂志收发等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鲤城区庄府巷24号
12350502MB1D59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