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9428期)。
1、“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
汤向明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泉州市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业务范围:负责全市职业院校、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研究、课程教学指导、教学质量监测、教育决策咨询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市级教科研及市级教师干部培训工作,科学规划并实施承担全市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教改实验、指导区域内学校开展校本研修及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协助做好全市教师、教育管理干部专业发展规划制订、培训培养和市级教师发展共同体、县级教师发展机构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建设、配备、管理、使用、创新”和教育信息技术推广、运用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住所
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三层C33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500MB073229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