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80585期)
1 、“永安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刘长华(原:郑安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8174167984XG
2 、“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安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原: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职能。(原:为永安市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疾病监测 疾病预防与控制 卫生监测 突发卫生事件处理 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 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 疾病防治研究)
12350481489197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