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建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29593期)

1 、“建宁县客坊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建宁县客坊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原:建宁县客坊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参与拟订乡镇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承担落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事项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统计具体工作,为本乡镇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指导各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本乡镇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负责农业农村、农机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村经管、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参与拟定村镇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农村建房审批与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承担村镇环境生态保护和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管理、村镇环境生态保护及承担水利、河务、供水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原:参与拟订乡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跟踪落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完成乡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统计具体工作;指导各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乡镇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本乡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等;负责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技推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和新器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农作物苗情、耕地质量等监测工作。 负责农机技术推广服务;负责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测。 负责本乡水利工程建设;承担移民开发、河长制、防汛、抗旱、排涝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河道保洁、水利规划、农村饮水安全事务工作。 负责乡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和部门综合预算、非税收入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承担村级财务、资产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对村级财政审计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农村多种经营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事务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负责乡村文化活动室建设,组织各类文体活动,挖掘民间艺人,传承保护民间文化艺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30MB1M73914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