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领域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赋权,承担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辖区派驻执法力量和本乡镇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开展本乡镇的“综合查一次”活动。制定上下联动联合执法计划,根据片区联合执法工作安排,开展并参加本辖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开展涉及本乡镇的综合整治;积极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建立执法管理模式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负责与区县级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涉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关具体工作。(原:贯彻执行赋权和委托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农业、林业、水利、市场监督管理、住建、自然资源、工信、交通、环保、文旅、教育、宗教等相关领域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等执法活动;负责乡(镇)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报告和统计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村民委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事务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