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1096期)。
1、“建宁县实验中学(建宁县第一中学分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建宁县实验中学(建宁县第一中学分校)
法定代表人
邱镛勋
开办资金
269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提升初中办学效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住所
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青源巷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30MB0979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