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建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3372期)。

1、“建宁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建宁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饶晓萍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流浪未成年人在中心期间的衣食住行、学习教育、娱乐活动、医疗保障,对救助对象发挥临时监护人作用,协助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返家安置工作,负责对全县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业务指导,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档案建设等工作。

住所

建宁县濉溪镇荷花西路10-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30MB072110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