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7118期)。
1、“建宁县基层消防治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建宁县基层消防治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傅文加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火灾预防及消防监督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濉城消防救援站开展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消防执勤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住所
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30MB1L206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