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建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58886期)。

1、“建宁县溪口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建宁县溪口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谢洪富

开办资金

23.4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拟订镇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跟踪落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完成镇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企业方面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服务、农业项目方面工作;负责农机技术推广服务;负责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测;负责落实政策性农机具购机补贴;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本镇水利工程建设;承担移民开发、河长制、防汛、抗旱、排涝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本镇范围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及综合防治技术服务;负责河道保洁、水利规划、农村饮水安全事务工作;负责镇财政、财务、经管等工作;负责镇村文化活动; 做好相关文体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发、利用和保护乡镇旅游资源。

住所

建宁县溪口镇溪口村长塘4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30MB1G8049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