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62755期)
1 、“泰宁县妇幼保健院”公告事项:
住所的变更
秦宁县杉城镇开泰路5号-1(泰宁县妇幼保健院)(原:泰宁县金湖西路51号(原县中医院金湖分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9489131363E
2 、“泰宁县殡仪馆”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泰宁县殡仪馆(原:泰宁县殡仪管理所(泰宁县殡仪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接遗体的运送、防腐、整容、化妆、火化、骨灰寄存及丧属举行悼念活动等。(原: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提供殡仪服务。殡葬法规执行检查,违反殡葬法规行为查处,监督丧葬用品、用具的生产、销售、经营,提供遗体火化和骨灰存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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