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8868期)。
1、“泰宁县丹霞实验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泰宁县丹霞实验学校
法定代表人
江昭华
开办资金
23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实施小学和初中九年义务教育,开展小学、初中学历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发展。
住所
福建省泰宁县杉城镇丹阳路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9MB090362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