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0907期)。
1、“泰宁县职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泰宁县职工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秀琦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强化职工信访维权、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医疗互助、网上服务等直接服务功能,建成综合性的服务职工窗口。
住所
泰宁县开泰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9MB1P49554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