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80917期)。
1、“将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将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肖春华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县级综治中心定位为区域性枢纽平台,做到实体运行实战运转,突出业务管理、研判预警、协调督办职能,协调指导监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住所
将乐县古镛镇前进路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8MB083361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