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8426期)。
1、“将乐县南口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将乐县南口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志明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便民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点建设;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及抚恤优待工作,负责乡镇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住所
将乐县南口镇松岭村永康街5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8MB0727306M
2、“将乐县南口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将乐县南口镇综合执法大队
李恺炜
负责本乡镇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村镇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住房安全工作;负责水利新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本乡镇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河道保洁、水利规划、农村饮水安全事务工作。
12350428MB072731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