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3749期)。
1、“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玉金
开办资金
3.9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本辖区内社会事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南阳街北路1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7MB1L5718XA
2、“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综合执法大队
林盛明
22.8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政府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和村镇建设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水利、河务、供水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12350427MB1L57163P
3、“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胡京津
19.78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乡村振兴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2350427MB1L5712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