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9490期)。
1、“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佳炜
开办资金
2.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本辖区内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郑湖村15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7MB1Q3197X6
2、“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苏炜
2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乡村振兴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郑湖乡郑湖村161-2号
12350427MB1Q319886
3、“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综合执法大队
张潘彧
220.84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政府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和村镇建设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水利、河务、供水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中山路290号
12350427MB1L83740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