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6021期)。
1、“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应凯
开办资金
84.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本辖区内村镇建设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南坑仔村东街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7MB1N411474
2、“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曾玉梅
39.1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高砂村后街149-1号
12350427MB1N41155Y
3、“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魏如清
1.2万元
12350427MB1N411399
4、“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邓何潇
35.6万元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高砂村后街26号
12350427MB1N41163R
5、“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高砂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林信坤
9.4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乡村振兴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2350427MB1N4118XC
6、“三明市沙县区基层消防治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基层消防治理服务中心
金海宇
3万元
负责做好乡(镇、街道)消防所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训练演练和消防安保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聘、培训等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金明东路213号
12350427MB1N45420A
7、“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吴芳
1.9万元
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锦湖村200号
12350427MB1N75937L
8、“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张昌成
185.95万元
12350427MB1N75929R
9、“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黄涵
14.57万元
承办本辖区内乡村振兴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2350427MB1N7591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