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95431期)。
1、“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纯秀
开办资金
168.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本辖区内乡村振兴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村朱厝9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7MB1M560819
2、“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郭舜
16.9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村镇建设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2350427MB1M56129H
3、“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王璐
3.3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2350427MB1M5610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