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89513期)。
1、“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文森
开办资金
167.771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本辖区内乡村振兴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三明市沙县区南霞乡南坑仔村东街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7MB1P244960
2、“三明市沙县区智慧治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智慧治理服务中心
罗东胜
1万元
承担辖区内社会智慧治理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等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新城西路14号沙村2幢二楼
12350427MB1P24509M
3、“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陈朗
16.4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社区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李纲西路30号
12350427MB1N17083A
4、“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麻德鑫
46.1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2350427MB1N17059R
5、“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陈胜泉
32.9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12350427MB1N17075F
6、“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张炯玲
369.9万元
承担本辖区内村镇建设综合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大洛村101号
12350427MB1M52224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