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6404期)。
1、“大田县均溪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田县均溪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新闯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协调有关社会服务组织;负责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以及公益活动为主的志愿者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文化娱乐、社区居民的自助互助等服务;提供政务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咨询服务;承担社区窗口建设、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15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5MB1P865235
2、“大田县湖美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大田县湖美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张皇滨
负责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统计、企业服务、农业农村、农机农技、农村经管、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大田县湖美乡湖美街1号
12350425MB1L58457E
3、“大田县湖美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大田县湖美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颜楷
为辖区内社会事务提供服务。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生育关怀、退役军人、民族宗教、政务服务、网格化综合管理、“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12350425MB1L584659
4、“大田县革命老区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大田县革命老区发展中心
李生军
2万元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服务。负责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0号
12350425MB1L9117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