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0349期)。
1、“宁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镇川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业务范围受理群众的结婚、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和倡导文明婚俗。
住所
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3楼行政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4MB1T49849T
2、“宁化县救助站”公告事项:
宁化县救助站
丁学斌
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按照救助管理条例,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向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普及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及时与救助人员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为其提供返乡服务;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对特定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保护性救助;负责救助人员身份核实及登记建档工作。
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3号财福源大厦6楼
12350424MB1T49857M
3、“宁化县委办信息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委办信息中心
雷玉婷
负责全县党务信息收集、整理、编辑、传送和机关政务信息网络管理等工作。
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
12350424MB1T498223
4、“宁化县普查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普查中心
巫锡椿
7万元
组织实施我县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基本单位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人口、旅游和限额以下工业、贸易、餐饮业抽样调查基本单位和服务业的经常性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研究解决普查技术方面问题。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
12350424MB1T93110F
5、“宁化县乡村振兴工作站”公告事项:
宁化县乡村振兴工作站
陈生云
5.8万元
负责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县各乡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开发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及时采集、整理、反馈相关变化信息,负责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开发协调机制:推进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长效机制;负责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落实乡村振兴开发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办法。
宁化县翠江镇长征大道128号
12350424MB1T50858F
6、“宁化县水利水电服务站”公告事项:
宁化县水利水电服务站
骆超
3万元
负责与水利水电建设相关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乡(镇)和村级供水、农业水价改革建设等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1000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县内小(二)型以上水库工程运行管理与维护的技术指导及相关事务工作。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中环中路133号
12350424MB1U78675Q
7、“宁化县河务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河务中心
廖伙木
承担河务管理的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加强对河道、堤防等水域工程的宏观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河道整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河道整治、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洪水预警报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提供全县雨水情信息和洪水预警报。
12350424MB1U78616M
8、“宁化县堤防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堤防服务中心
钱丽新
负责县内防洪堤工程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城乡防洪工程安全正常运行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区活动排涝站和防洪闸门的运行与维护等工作。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中环中路133号4-5楼
12350424MB1U78691E
9、“宁化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
王鹏程
负责库区项目建设相关的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移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再教育的培训,提高移民致富能力转移移民劳动力,推荐移民上岗就业等工作。
12350424MB1U781736
10、“宁化县旅游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旅游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
田艳
0.8万元
提供旅游服务,负责旅游新产品的开发。
宁化县翠江镇中环路财福源大厦8楼
12350424MB1U199237
11、“宁化县安乐畜牧兽医水产站”公告事项:
宁化县安乐畜牧兽医水产站
章金雄
2万元
承担辖区动物防疫、检疫、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治监测以及公益性畜牧水产技术服务工作。
福建省宁化县安乐镇安乐村安乐街1号
12350424MB1U52344N
12、“宁化县湖村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宁化县湖村镇综合执法大队
周伟华
(一)主要职责:负责所在辖区的综合执法日常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已发授权、赋予、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乡镇规划建设与管理、两违管理、农业、教育、文化、生产安全、林业、交通、市场监管、环保、水利、消防救援等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建立健全与限制部门执法配合机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接受上级指导和监督;承担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队伍建设。 (二)工作范围:本镇行政区域内。 (三)工作权限: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乡镇的所有行政执法权限;《乡镇权责清单》中所列行政执法权限;县直相关执法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直达目录》(闽委编办(2022)5号)中所设计的477项行政执法权限。
宁化县湖村镇商业街3号
12350424MB1U85496L
13、“宁化县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
陈晗丹
46万元
协助做好局机关文件的起草、收发、归档及日常内勤事务;协助做好有线、无线通信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技术保障等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计算机设备、网络及业务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及电子数据分析等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互联网等信息巡查的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指纹录入、查询、比对及实验的辅助性工作;协助做好财会、审计、装备、被装、车辆管理等方面辅助性工作。
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86哈皮
12350424MB1U856481
14、“宁化县济村乡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济村乡党群服务中心
张仁金
主要宗旨:负责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区,相关政策落实,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内党员和群众,负责辖区内党组织的协调、联络、服务等工作; 业务范围: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民族宗教、退役军人、敬老院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济村乡济村村街上1号
12350424MB1U85365Q
15、“宁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法律援助中心
徐代老
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宁化县长征大道31号一楼
12350424MB1U18146X
16、“宁化县翠江畜牧兽医水产站”公告事项:
宁化县翠江畜牧兽医水产站
邱县容
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动物强制免疫性监督实施;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益性水产技术推广职能;负责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福建省宁化县长征大道128号
12350424MB1U22751X
17、“宁化县方田乡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宁化县方田乡综合执法大队
张林虎
负责所在辖区的综合执法日常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依法授权、赋予、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乡镇规划建设与管理、两违管理、农业、教育、文化、安全生产、林业、交通、市场监管、环保、水利、消防救援等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建立健全与县直部门执法协调配合机制,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承担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队伍建设,涉及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工作;根据“县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协助片区开展联合执法有关工作,配合“片长”制定本乡镇上下联动联合执法计划;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开展本乡镇的“综合查一次”活动;积极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全面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宁化县方田乡街上1
12350424MB1U2372XQ
18、“宁化县博物馆”公告事项:
宁化县博物馆
张沛琳
11.54万元
收藏保护各类历史文物、客家文物,保护地方特色文化,开展历史文化交流活动。
宁化城关西路71号
12350424MB1U591679
19、“宁化县农科教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农科教中心
邱星菊
1.1万元
负责制定全县农科教结合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目标和管理措施;负责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科技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素质教育;完善农科教结合运行机制和管理系统。统筹、协调农业、科技、教育等职能部门实施农科教结合工作;承担县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长征大道128号
12350424MB1U9349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