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5108期)。
1、“宁化县翠江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化县翠江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琦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民族宗教、退役军人、敬老院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住所
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街2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4MB07421864
2、“宁化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宁化县福利院)”公告事项:
宁化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宁化县福利院)
黄迅
3万元
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帮扶救助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开展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财福源大厦6楼
12350424MB0775340M
3、“宁化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宁化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徐天福
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配合执行国有资产法律、法规、政策。
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12350424MB079349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