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宁化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2年07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5264期)。

1、“宁化县城南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化县城南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罗学优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民族宗教、退役军人、敬老院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镇及县级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授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梳理编制镇权责清单。加强镇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承担综合便民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负责镇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住所

宁化县城南镇城南村城南大街27-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4MB1M230521

 

2、“宁化县安乐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化县安乐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福兴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住所

宁化县安乐镇安乐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4MB1M26683Y

 

3、“宁化县安乐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化县安乐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烨宏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民族宗教、退役军人、敬老院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住所

宁化县安乐镇安乐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4MB1M266754

 

4、“宁化县安乐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化县安乐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运明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等方面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住所

宁化县安乐镇安乐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4MB1M266161

 

5、“宁化县曹坊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宁化县曹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化县曹坊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宁化县曹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黄光耀

开办资金

9.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卫生健康、计生协会、民族宗教、退役军人、敬老院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镇及县级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授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梳理编制镇权责清单。加强镇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承担综合便民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负责镇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住所

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4MB1N75806D

 

6、“宁化县曹坊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化县曹坊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伊伟魏

开办资金

9.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并实施村镇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负责村镇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等事务性工作,推广村镇建设适用技术;负责村镇环境保护和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村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负责乡村道路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防洪抗旱、供水、节水、水电等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承担防洪抗旱和水土流失监测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河道保洁、水利规划、农村饮水安全等事务工作。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宁化县曹坊镇政府大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4MB1N7578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