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灵地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清流县灵地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35042300383)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50423MB1M883236,有效期自2022年06月29日至2027年06月29日。
清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