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清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9644期)。

1、“清流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清流县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中心

法定代表人

伍永涛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全面的信息技术保障、支持与服务,促进监督执纪效能提升。 业务范围: 1.负责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任务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和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信息化建设; 2.负责网络信息工作; 3.负责委机关信息化设备及信息化系统的维护管理; 4.负责委机关门户网站、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其后台处理; 5.负责委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委机关文件收发、后勤服务工作; 7.负责委机关办案场所监控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好办案场所的后勤服务工作; 8.负责本中心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清流县龙城街22号机关办公大楼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423MB0B160106